在线学习平台使用公约

为确保学习平台运营秩序,凡在本平台上开展授课、听课或其他使用活动的人员,均应遵守以下公约,违者平台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直播平台及运营微信群使用公约

在直播平台及运营微信群内,授课教师教授的授课内容、作业安排,平台使用者的发言、留言或回复内容,均不得含有以下涉及政治敏感或违法的内容: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10.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11.发布曲解国家历史和政策方针、涉及政治或党史类信息的;

12.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

13.恶意引战,煽动对立、散播仇恨情绪;

14.侵犯网络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以及用户权益;

15.猎奇恶心等严重影响观感体验的内容;

16.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违反该公约的行为人,平台运营方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提醒或警告,经两次提醒或警告后仍然未停止相关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平台方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个人信息保护公约

1.学员信息保护:平台或学员组织方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学员进行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对学员的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手机号、所在单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进行保密,承诺所有信息仅用于课程组织学习、制证信息的检查和制证;发证完毕后,除需证书补办或学校检查需统计持证情况,课程结束后不再使用任何相关信息。并将对信息严格保密。

2.平台方将对授课教师的个人信息等内容进行保密,不通过任何平台外泄授课教师的个人信息,承诺其所建立的师资库信息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授课教师的信息。

3.发生以下情况,平台可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必要信息:

(1)依据相关约定或公约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强制要求提供的;

(4)授课教师同意提供的;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仲裁/调解需要而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三、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非经授课教师授权,任何人不在课程平台外的任何平台直播和上传课程的音频、视频、课件等信息,并对学员的平台使用行为进行约束。授课教师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其本人所有,依法属于他人所有的除外。